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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

中级职业资格证书

证书等级:四级/中级技能资格证书
发证机关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
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申报条件: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、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。

 

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): 

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(四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    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    4、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(四级)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高级职业资格证书

职业资格证书
证书等级:三级/高级技能资格证书
发证机关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
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(高级): 

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(三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    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(三级)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;
    4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二级技师资格证书

职业资格证书
证书等级:二级/技师资格证书
发证机关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
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(技师): 

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(二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    3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一级技师资格证书

职业资格证书
证书等级:一级/技师资格证书
发证机关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
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(技师): 

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二级)技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(一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二级)技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    3、取得本职业高级(二级)技师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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